关于报送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执行情况总结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现就有关2012 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报告对象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包括正、副调研员)。
二、报告内容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三、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
况,要求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0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形成简练的文字总结材料。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本单位预防腐败的重点部位及关键环节的有关制度规定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只要求填写《怀化学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单位总结材料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校纪委。
附件:怀化学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中共怀化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 |